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确认时点的问题
问题: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时,被投资方在一个年度完成清算并在会计上作损失处理,但在下一个年度才取得依法注销文件,专业会计公司,该笔损失确认税前扣除的时间是应在完成清算的年度还是依法注销的年度?
解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5号和其他相关的规定,企业因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解散而发生股权投资损失的,被投资企业资产处置方案是证明投资可收回金额的主要证据,会计公司,未规定企业在专项申报时应提供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因此,注册会计公司条件,在企业书面承诺损失金额已确定的情况下,可以在申报时将被投资企业资产处置方案、成交及入账材料作为确认投资收回额的证据,不需提供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
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率异常
1、计算公式:指标值=(收入成本率-全市行业收入成本率)/全市行业收入成本率;收入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而言,企业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以及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会计公司有哪些,主营业务成本都会呈现增长的趋势,所以成本变动率一般为正值。如果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预警值:工业企业-20%——20%,商业企业-10%——10%
2、问题指向: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率明显****业平均水平的,应判断为异常,需查明纳税人有无多转成本或虚增成本。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的价格是否上涨,企业是否有新增设备、或设备出现重大变故以致影响产量等。检查企业原材料结转方法是否发生改变,产成品与在产品之间的成本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将在建工程成本挤入生产成本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