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管理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后的管理权限
问题:某企业2010年成立,属于应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其企业所得税当时由地税局管理,但该纳税人在2014年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那么其变更后的企业所得税应归国税管理还是地税管理?
解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9〕37号)*二条的规定,对2009年新增企业,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日期进行判定,即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以后的,按照国税发〔2008〕12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14年,因此应为2014年新增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培训哪家好,其企业所得税应由国税管理。
固定资产和存货盘亏的口径确定
问题:固定资产和存货盘亏损失为净盘亏额,会计培训报价,还是实际盘亏额(不抵减盘盈)?
解答:考虑到造成不同存货或固定资产的盘亏和盘盈的原因不同,因此应以实际盘亏额(不抵减盘盈)申报税前扣除资产损失。
(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时间问题
问题:一项资产损失企业获取外部证据的时间、企业完成内部核销手续的时间、企业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时间、企业资产损失税务处理时间、企业资产处置时间往往均在不同年度,会计培训,依据什么确认资产损失的时点?可否将较迟时点作为确认资产损失的时点?
解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5号)的规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会计培训哪个好,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企业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应同时满足相应的条件,同时企业的会计处理应符合财务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企业所得税款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