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前扣除问题
(一)补充养老保险的税前扣除
问题:某企业在2013年度确认年金制度,并在该年度一次性补缴2008—2012各年度企业年金,由于以前年度没有年金制度,因此该企业以前年度会计核算未作处理,会计公司那个好,请问:
1.企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形式,是否应当按照税法对补充养老保险的规定比例予以税前扣除?
解答:企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形式,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对补充养老保险税前扣除的规定执行。
合理税务筹划有那些方法?
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有那些会计公司,免缴营业税。 做“管理费用”的文章 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较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用而不“费”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当今的企业界,这一项被频繁运用。他们将自己买房子、车子的支出,甚至子女入托上学的费用都列支在公司经营项目。这样处理并不为国家政策所允许,虽然此方法在时下的企业界并不鲜见,但我们在此并不提倡。
合理提高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会计公司,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支出赢得良好的综合效益。